
重庆九龙坡 10 人聚餐消费 1262 元,9 人中途溜号仅留 1 人。当事人签承诺书后反悔拒付,称不想当 “冤大头”。餐馆拟起诉维权,律师明确付款责任,这场闹剧引全网热议。
朋友聚餐本是联络感情的美事,可重庆这场10人的饭局,却演变成撕破脸的法律纠纷!9人中途“集体消失”,留1人面对千元账单,签了付款承诺又反悔,餐馆无奈要起诉,这事到底谁对谁错?
饭局变“坑局”:9人溜号留1人扛账单
12月10日傍晚,重庆九龙坡一家餐馆迎来10位年轻人,他们说说笑笑进了包间,点满硬菜和酒水,划拳碰杯热闹到深夜12点。期间有人陆续以“家里有事”“明天早起”为借口溜号,没一个人提买单的事。
等服务员进包间收拾时,当场傻眼:只剩张先生孤零零坐着,其他9人早已不见踪影。拿着1262元的账单,张先生彻底懵了,他说这是朋友组局,对方承诺请客,现在却联系不上所有同伴,自己也没带够钱。
承诺变“空话”:签完字反悔拒当“冤大头”
餐馆老板担心损失,当场报警。民警联系组局者,对方只轻飘飘说“没钱要凑”,之后直接失联。在民警协调下,张先生写下付款承诺书,押了身份证,约定次日18点前结清餐费。
可到了约定时间,张先生却变卦了。他直言“凭啥让我一个人垫钱”,自己既不是组局者,也没主动请客,朋友不转钱过来,自己坚决不付,不想当“冤种”。无论老板怎么沟通,他都油盐不进,之前的承诺书成了空话。
律师定调:承诺书有法律效力,拒付行不通
事件发酵后,网友吵翻了天。有人替张先生喊冤,觉得他也是受害者;有人骂溜号的9人没诚信,也有人支持餐馆维权。核心争议点集中在:这1262元到底该谁付?
律师田小江给出权威答案:张先生签署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,他和餐馆已形成合法约定,必须先履行付款义务。至于他和朋友的内部约定,可在付款后再协商分担或追偿,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给餐馆付钱。如果餐馆持续收不到款项,完全可以凭承诺书起诉,法律会保护其合法权益。
同类案例:逃单不仅缺德,还可能违法
其实这类聚餐逃单纠纷早有先例。之前芜湖一对双胞胎兄弟多次吃“霸王餐”逃单,屡教不改后被起诉,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,还得赔偿所有损失。
法律明确规定,多人共同消费时,商家履行服务义务后,有权向任何一位消费者追偿全款。逃单看似占了小便宜,实则丢了诚信,金额大或次数多还可能涉嫌违法,承担刑事责任。那些溜号的人,看似躲过了买单,却把人品彻底败光。
目前餐馆正准备通过诉讼维权,这场因1262元引发的闹剧,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人性和契约精神。一顿饭看清一群人,这样的“塑料友情”实在不值!你有没有遇到过聚餐逃单的事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~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