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钓鱼触碰高压线身亡 家属索赔133万法院判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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钓鱼触碰高压线身亡 家属索赔133万法院判了

湖北男子在蓄水池钓鱼时,鱼竿触碰10KV高压线身亡,家属向三方索赔133万余元。法院一审认定供电公司担60%责任,赔偿64.6万余元,死者自身承担40%责任。

近日,湖北谷城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一审判决引发全网热议。爱好钓鱼的喻某才在堂哥承包的蓄水池垂钓时,因鱼竿触碰上空高压电线不幸身亡,家属索赔133万余元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,背后的法律认定和安全警示值得每个人警醒!

事件还原:鱼竿碰高压线酿悲剧

2024年7月26日下午,喻某才前往堂哥喻某兵承包经营的谷城县某村蓄水池钓鱼,并未提前告知堂哥,也未缴纳任何费用。垂钓过程中,他手中的鱼竿意外触及上空的10KV高压电线,当场昏迷倒地。

当日18时许,喻某兵发现昏迷的喻某才后,立即报警并联系卫生院,但喻某才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。后续司法鉴定明确,喻某才的死亡原因系电击身亡,其妻子也被评定为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,一个家庭就此陷入困境。

索赔133万!责任认定引争议

家属认为,案发现场最低的高压电线距离地面仅约4.5米,高度不足是导致悲剧的重要原因,于是将供电公司、蓄水池承包人喻某兵、某乙村委会一并起诉至法院,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33万余元。

庭审中,三方被告的责任划分成为焦点。经查,蓄水池周边已设立“高压危险禁止钓鱼”“此处危险禁止游泳”等3个警示牌,喻某兵作为管理者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;而某乙村委会与案涉地块无管理义务,最终法院认定二者均不担责。

法院判决:供电公司赔64.6万 死者自担40%

法院审理认为,本案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,高压线路经营者应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,除非能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导致。

最终法院综合认定,供电公司作为案涉高压线路经营者,承担60%的赔偿责任;喻某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明知高压线下垂钓存在危险仍执意为之,自身存在重大过失,自行承担40%责任。经核算,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6万余元,加上1万元精神抚慰金,供电公司需赔偿64.6万余元(已给付5万元,尚需给付59.6万余元)。

安全警示:这些钓鱼红线绝不能碰

这起悲剧给所有钓鱼爱好者敲响了警钟!高压线下垂钓、使用过长鱼竿靠近电力设施,都是致命的危险行为。数据显示,每年夏季因钓鱼触电的事故屡有发生,看似惬意的休闲活动,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

在此提醒大家,户外垂钓务必远离高压线路、变电站等电力设施,看清周边安全警示标识,不要心存侥幸。生命只有一次,遵守安全规则,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负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