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脚痛请假步数1.6万被开除?法院判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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脚痛请假步数1.6万被开除?法院判了!

江苏一员工因脚痛请假,却因单日微信步数超1.6万被公司以“泡病假”开除。历经劳动仲裁和两级法院审理,最终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需支付赔偿金11万余元。

打工人请假遇到“奇葩操作”?江苏小陈的经历堪称职场维权典型案例!因腰痛、脚痛合规请病假,却被公司用微信步数“定罪”开除,这场持续数年的劳资纠纷,最终以法律还了员工公道。

事件始末:病假条VS1.6万步数的博弈

2012年入职江苏某公司的卷簧工小陈,2019年2月因工作导致腰扭伤,经医院诊断后依法申请病假。同年3月18日,已复工的小陈因脚痛再次请假,提交了医院出具的“右足疼痛”诊断证明,医生建议休息一周。


让人没想到的是,公司通过微信运动发现,小陈请假当天步数高达16949步,还调取了厂区监控,以“跑步进入厂区、步行离开”为由,认定他“泡病假”属于旷工。4月3日,公司正式发出开除通知,这让小陈既愤怒又无奈。

维权之路:从仲裁到二审的坚守

被开除后,小陈立刻申请劳动仲裁,仲裁委很快裁决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需支付赔偿金118779元。但公司不服判决,向法院提起诉讼,坚持认为小陈的步数和监控足以证明其病情虚假。


小陈提交了完整的门诊病历、腰椎平扫报告、跟骨骨刺摄片等证据,明确显示其伤病均经医院检查确诊,并非单纯“主诉”。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,不能作为判断病情的唯一依据,公司举证不足,维持了仲裁结果。公司仍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法律解读:步数不能当“旷工铁证”

劳动法专家明确表示,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,仅凭微信步数认定员工“泡病假”明显依据不足。微信步数只能反映移动距离,无法证明身体是否不适,就像小陈的跟骨骨刺,不影响日常短距离行走,但持续活动会加重疼痛。


这场纠纷也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:员工依法享有病假权利,企业审核请假应基于医学证明等客观证据,而非主观推测。对于打工人来说,请假时务必保留完整的病历、检查报告等材料,遇到违法开除要勇敢通过劳动仲裁、诉讼维权。

网友热议:职场维权需留好证据

事件曝光后,#微信步数不能当旷工证据#话题迅速引发热议。有网友吐槽“公司管得也太宽了,请假步数多难道是去治病路上走的?”,也有职场人分享“每次请假都会把所有医疗材料复印留存,怕的就是这种纠纷”。


如今职场中,“泡病假”确实存在,但企业不能因此忽视员工的合法权益。这场案例用法律明确了“步数≠健康状况”,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,也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,堪称职场维权的教科书级案例。